信访上诉书怎么写 女子进京上访被带走遭性侵 信访部门多人被处理
曾某2012年5月1日当天被羁押,6月1日被逮捕。7月11日,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起诉书中对曾某身份的描述为“北京市丰台区久敬庄接济中心工作人员”。9月14日,丰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曾某“使用暴力方法欲强行与被害人赵某某发生性关系,后因被害人赵某某反抗而未能得逞。”
曾某的辩护人认为,曾某属于犯罪未遂,情节较轻。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将被害人安排在曾某房间也是案件诱因之一”。辩护人还提出,曾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悔罪表现;曾某此次犯罪系初犯,也有其长期一人在外工作的因素。提请法院对曾某判处拘役刑。
丰台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信访上诉书怎么写,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处罚。鉴于由于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应认定为犯罪未遂,故对其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故对其酌予从轻处罚。对于辩护人提出的犯罪情节较轻的辩护意见和判处拘役刑的量刑意见,法院未采纳。
最后,法院判决曾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曾某认为判决过重,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员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被害人不知要提民事诉讼
“我没有出庭,我也不知道要提民事诉讼。”5月4日,赵习凤对记者说。刑事诉讼已经结束了7个多月,她还没有提起民事诉讼。赵习凤称,去年7月中旬曾接到法院电话,告知她检察院已经提起公诉,请她出庭,她很犹豫是否出庭。法官告诉她可以请代理人,她没有给出明确回复。此后再无联系。8月初她到北京找到该案审判长,被告知当天上午刚好开庭,她的案子不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如果需要民事赔偿应自己去提起民事诉讼。
判决书显示,“因被告人曾某自愿认罪,根据本院建议,控辩双方同意,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丰台区法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告诉南都记者,一般而言被害人应该到场信访上诉书怎么写,除非被害人自己有过表述,不愿或不便到场。案件如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会尊重被害人的意愿。
原接访负责人调离岗位
对于赵习凤提出的为什么没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该法官介绍说,按照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象一般是直接的物质损失,比如人身伤害带来的医药费等,而强奸未遂就不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是,被害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赵习凤的儿子2009年在安徽蚌埠市固镇县遭遇交通事故,赵习凤认为儿子在未被严格确认死亡的情况下,被殡仪馆拉去冷冻,当地交警部门、卫生院和殡仪馆应承担责任。这一诉讼请求未得到法院支持。在另一起民事诉讼中,交通事故责任人被判赔偿18万元,但一直未能得到执行。久敬庄事件发生后,江西当地一份信访部门的情况说明显示,江西有关部门协调安徽固镇县负责对赵习凤实施信访救助18万元。赵习凤认为这18万元是几年未执行的法院判决赔偿款,而信访部门认为,这是了结整个事件的赔偿金,要求不得再就上访事项及“由此引发的一切事项”提出要求。
赵习凤称,经过此前两次打官司的经历,花了6万元律师费也未能获得赔偿,她很想状告有关部门和个人,但她的家庭经济状况已经无法支持她继续打官司。于是,她选择了长期上访。从2012年8月至今,她绝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北京,每天上访。除原上访事项外,她还要求江西信访部门应对强奸案负责信访上诉书怎么写,追究直接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但从未收到任何处理回复意见。
她说自己又多次被送进久敬庄接济服务中心和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前者大多数时候都不再有江西信访工作人员来接她,后者则不允许她进入。那天是除夕夜,她和很多访民一起被民警送到马家楼,只有她一人被拒之门外。她不知道为什么。
“我在北京,还有最后一点希望,我还能到各个部门上访。”赵习凤说,“我不想上访,只希望我反映的问题能得到解决。”
在赵习凤上访材料里被屡次提及的南昌市信访劝返负责人张昭勤在电话里对南都记者表示,事件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处理,“北京这块也做出了处理,我本人也接受了处理,不再具体分管这块工作。”同时,南昌驻京信访劝返工作也做出了调整。至于具体处理情况和调整情况,张昭勤表示只能由相关部门发布。
江西省驻京信访工作处表示接受采访要请示领导,此后记者未能获得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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